以案件为素材——《民事实例研习》课程笔记分享 1导论

一、导论

此课程为能力训练课,而不是单纯的知识讲解。讨论案件重要之处不在是非结论,而在分析的过程。本课程中讨论的全是实例。

另,不要看学者编的案例选,要看裁判文书!

(一)法学不是象牙塔里的学科。

人文科学研究的是人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,如历史、哲学,文学研究的是认定喜怒哀乐,所以人文科学相对来说可以关在象牙塔里面。

社会科学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人与人如何相处是一个实践的问题,这个问题光靠读书是解决不了的。

(二)本科法学学习

在本科阶段,要了解法律,读教材(从一而终),要读法条,要读三千至五千篇法律文书,其他都不用读。

然而法律永远不能靠阅读而精通。

没有哪条法律是不存在解释空间的,所有的成文法都是有空间的,这个空间是“情”和“理”的空间!

(三)官司的输赢

官司的输赢不在条文,而在事实。

而知识,要注重三点:1.对知识的掌握;2.知识该用到什么地方;3.知识的活动空间有多大。